为了规范宿舍管理,努力创造整洁、健康、文明、和谐的宿舍环境,促进我系寝室管理,根据《学生住宿管理规定》特制定此实施细则。
第一条 学生宿舍每周例行检查一次,不定期抽查。
第二条 宿舍卫生评比,满分10分。由例行检查扣分点组成。
学生宿舍卫生例检评比内容与标准:
1. 被子,满3分
检查内容与标准:一场被子0.5分,满分3分。宿舍四床被子没叠不给分。
2. 室内卫生,满3分
检查内容与标准: (1) 地板无垃圾、无积水、无污迹;(2)天花板无蜘蛛丝:(3)行李、杂物、鞋子摆放整齐;(4)宿舍内不得有垃圾。(5)床上用品、杂物摆放整齐,床沿干净无尘,床架上的东西挂放整齐,保持整洁美观。(6)总体卫生情况。
扣分标准:共六项,一项0.5分扣完为止。
3. 室内摆放,满2分
检查内容与标准:(1)衣物不得随意摆放,要收到衣橱里。(2)毛巾等私人物品要统一摆放不得随意摆放。(3)窗帘收挂整齐。(4)室内总体摆放。
扣分标准:共四项,一项0.5分扣完为止。
4.墙面,满1分
检查内容与标准:墙面不得随意涂抹,贴海报等。以前留下的不予扣分。
扣分标准:根据寝室情况而定。
5. 室内设备,满分1分
检查内容与标准:(1)门窗无损坏。(2)寝室电器无破损。(3)寝室物品无人为损坏,如有损坏要进行登记。
扣分标准:根据寝室情况而定。
注意事项:
1. 例检时,检查人员无法进入该宿舍进行评分,该宿舍该次总分以0分计。
2. 检查时,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检查到的某项目(如锁门等),检查人员可十分钟后再去评分,如仍未能进行检查,此项目以基准分打分;检查人员对检查宿舍有扣分的项目,离开该宿舍前务必告知该宿舍舍员扣分之处及原因(宿舍无人的除外);基准分60分。
3.检查人员在检查宿舍时,要做到穿戴得体整洁,待人文明礼貌,公平、公正等。
第三条 学生会寝工部会不定期进行晚归检查,检查结果送由学工处,并定期公布在校内网上。
第十条 学生宿舍评比是月月评评比内容的一部分。
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会寝工部负责组织实施。
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系学生会寝工部。
团总支